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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具产品实行“三包” 五大问题有待解决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4-30 浏览次数:77

目前《家具三包办法》规定:“经营者承担包修、包换、包退的‘三包’义务,‘三包’从开具购物凭证之日起算,期限一年。”规定没有像“家电三包”那样7天内退,15天内换,建议在修改家具“三包”规定时应补充进去。

一、订货后双方违约怎么办?

《合同法》规定,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,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终止合同买方定金不退,卖方双倍返还。而目前天津市《家具售后“三包”办法》规定:如消费者违约、要求取消订货时应扣缴订家具总额的1%到5%的违约金。如消费者违约,而经营者坚持按合同法,不退定金,或按总价值的20%收违约金,使《家具三包办法》执行困难。

二、退换货是收折旧费,还是给5%补偿?

《家具三包办法》规定,“换货时应适当收取折旧费”,而天津市消保条例规定,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,消费者要求退货的,不得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。”还规定:“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应免费为消费者更换或者退货,并按照不低于商品销售价款的5%补偿消费者。”

三、货到家有质量问题只管修,不退换合理吗?

目前《家具三包办法》规定:“经营者承担包修、包换、包退的‘三包’义务,‘三包’从开具购物凭证之日起算,期限一年。”规定没有像“家电三包”那样7天内退,15天内换,建议在修改家具“三包”规定时应补充进去。

四、处理品不“三包”不具体

按照现行《家具三包办法》特殊商品(如残次品或处理品)应注明,厂家可不负“三包”责任。经营者根据这条规定演化成打折商品、降价品、样品、老款式甚至自定尺寸的等都按照处理品对待,不退换、不“三包”,这样规定不合理。

五、一套家具,其中一件换了,时间怎么计算?

一套家具用了快一年了,椅子坏了,其他都没坏,厂家给换了,可是没过多久整套家具出了保修期,椅子又坏了,商家说出了保修期,而消费者说刚换一个月。消协认为《家具三包办法》应规定一个明确的界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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